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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寄养老人守则、值班制度

2016-07-15

说明:本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各养老机构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时参考之用。各养老机构在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规范完善为目的,可以因地制宜增加或减少规章制度内容及相关条款。
      寄养老人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本院(中心)根据双方签订的寄养协议相关条款处理;如有违法行为,本院(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搞好团结,寄养老人之间、寄养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都要和睦相处,讲文明,讲礼貌、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体贴。
四、要以院(中心)为家,勤俭节约,不损坏公共财物,不浪费饭菜。
五、做到不酗酒、不打架闹事,不谩骂他人,不乱传流言蜚语,不诽谤他人,不搞迷信活动,不无聊逛街,不做有损本院(中心)声誉的事。
六、本院(中心)发给的生活用品,不准送人或变卖,按规定领新交旧。
七、搞好室内外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丢废物,不随地大小便。
八、不准到外面小店、饭馆喝酒。
九、外出要请假。
      值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岗位值班室值班。
二、值班负责人值班期间负责全院(中心)的一切工作,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护理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保证信息通畅,有事及时联络。
四、值班负责人至少查房一次,查看所有门窗、自来水等是否关闭,各房间寄养老人人数,身体状况,有无异常情况等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各区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在接到呼叫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寄养老人房间,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六、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或意外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院(中心)领导汇报,并及时妥善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因工作失误或延误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院(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中心必须交待好代班人员才能离开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