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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0年成都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06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创新提能年”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贡献更大力量。


   要点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健全常态化学思悟践新思想制度。构建全局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系统学习新思想、分类研究新思想、对表贯彻新思想”工作体系,持续巩固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制度。坚持系统学习新思想、分类研究新思想、对表贯彻新思想,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推动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回头看制度。


    要点二:持续健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3. 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能力。推动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中心,逐步整合救助部门、行业信息,推动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促进精准核对。推进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从申请、审核、审批到发放全过程闭环管理。持续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专项整治,推动救助政策精准执行。力争年内出台成都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机制。
    4. 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启动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进一步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儿童常态化巡查机制,每月至少对辖区内每名特殊群体儿童巡查看望1次,督促其监护人履职到位。有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为孤儿提供更好的生活发展条件。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利用暑假、节假日和周末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益于特殊儿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全部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按照“分层级、全覆盖”要求,对全市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研究出台并组织实施我市涉案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兜底保障实施办法,最大程度维护好当事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稳妥推进中国成都SOS儿童村改革。
    5. 加强残疾人福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试点区县制订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供应商准入办法,培育市场主体开展社区租赁服务,开发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信息化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租赁服务网点。通过开展“移动+固定”康复辅具综合体验,建设3个康复辅助器具综合体验馆。制定市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6. 推动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度,建立慈善激励表扬、规范慈善组织募捐、捐赠款物使用等配套制度。建设20个慈善示范社区,开展慈善交流会、慈善文化月活动,做好申报城市慈善指数测评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激励补贴、星级评定、友善公益榜评选活动,探索激励志愿服务发展机制。支持成立成都市志愿服务发展支持中心,推动区(市)县成立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分中心(队)、街道(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队,探索慈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

    7.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确重点服务对象底数和疫情防控及生活服务保障需求,对居家重点服务对象要根据身体状况,通过多种形式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探访,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基本生活情况。优先保障重点服务对象对防护物资的需求,把重点服务对象政策性补贴足额发放到位,对临时出现困难的人员要及时救助。建立完善应急时期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服务保障长效机制,疫情结束后持续巩固加强民政重点服务对象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要点三: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 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推进《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修编,出台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整合国有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80%。出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实施方案,加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新增护理型床位2000张,启动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建设2000张。
    9. 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总结评估2019年社区嵌入式养老示范项目成效,开展新一轮社区嵌入式养老示范项目创建。研究出台助餐点位管理办法,强化监管措施,新增18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出台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方案,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愿改全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至2022年,全市所有街道至少设立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10. 增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选取有条件的街道试点养老顾问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人才补贴制度,举办全市护理员技能大赛,组织优秀护理员宣传奖励活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培养60名养老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加快建设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持续开展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应用试点。


   要点四: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体系
    11. 做好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积极稳妥推进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牵头做好镇(街道)调整后配套政策落实的指导,妥善做好人员磨合、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等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脱节、机构运行顺畅。加快推进镇(街道)职能转变,促进镇(街道)与产业功能区有机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区(市)县对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成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完成全市4370个村(社区)情况调研摸底,制定我市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12. 推进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利用好成都市社区营造行动专项资金,以项目化方式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推动社区营造行动,提升城乡社区整合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能力和参与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完善村(居)民议事会制度,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协商示范点,探索建立回应居民关切、解决小区公共问题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提升基层民主协商能力。打造“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支持中心”,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治理项目,评选100个优秀案例,推动1000家社会组织推广施行,实现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
    13.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协会商会类、社会工作服务类、公益服务类等领域,在第二综合党委领导下创新性成立3个功能性联合党组织。制定成都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红名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社会组织信用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做好政策宣讲、风险防控,确保基本实现“应脱尽脱”。

    14. 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推动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相关文件,修订社工登记管理、专家库管理等相关制度,出台1-2个重点领域社工实务发展意见,健全督导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打造2-3个社工实务实训基地。开发社区社工专业岗位,推动城乡社区配备社工专业人才达100%,实施专业社会工作示范工程,资助10-15个社工服务示范项目,打造20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推动80%城乡社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要点五: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5. 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开展《成都市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全市地名命名标准,制定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办法,优化地名命名专家论证及公示制度,完善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地名申请、审核、审批、更新的信息化。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保护,编制全市《地名志》和《国家地名志成都卷》,组织开展历史地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修订《成都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殡葬联席会议作用,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促进殡葬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和良性发展。加强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推进婚姻登记服务全面运用“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16. 推进民政兜底性、基础性公共服务延伸覆盖。推进民生保障政策向常住人口、服务人口延伸,探索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临时救助向服务人口延伸,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通道向常住人口开放,将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儿童纳入我市关爱保护保障体系,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成德眉资民政公共服务同城化,推动成都市养老机构服务性床位补贴向德眉资开放,实现在户籍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核对覆盖在成都居住的德眉资户籍人口,为德眉资困境儿童提供困境儿童代养、业务指导、康复培训等服务。


    要点六:全面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17. 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内控风险评估,修订完善局机关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组织政府采购实务培训,宣讲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过程监督,提高审计和绩效评价质量,通过基础数据、审批流程、平台发放清册等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民政对象,查找基层工作薄弱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

    18. 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有关上会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不断深化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抓好全市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强化信息宣传,按照时间节点对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民生民政决策部署、全局“三重”工作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报道12次以上;强化局属新媒体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提升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


    要点七: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19.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设,推动全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工作效能。
    20.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对救助、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社区营造等民政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完善全局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切实做好第五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跟进更新局系统各岗位风险点,建立台账、制定措施、明确流程。开展对局属事业单位第四轮全面从严治党巡回督查。
    21.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注重锤炼民政党员干部站位全局、敢为善成的过硬本领,着力提升民政党员干部战略思维、调查研究、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四种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民政队伍。在全局系统营造鼓励改革、支持创新、激励担当的干事氛围,激励全局系统干部队伍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提能,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