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东明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上的部署,尹力省长在第十二届五次人代会和医养结合有关工作专题会上的要求,我厅深入找问题、查症结,努力补短板、破瓶颈,确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3+N”工作重点。
“2”即出台“一规划”“一条例”。编制《“十三五”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修订《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
“3”即举办“三个会”。一是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现场会,二是召开全省第三次老龄工作暨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会,三是举办中国(四川)老龄事业暨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N”即突破“N个瓶颈”。一是针对老年人口数据不清的问题,着力构建养老大数据大平台,精准掌握55—60、60—65、65—70、70—80及8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数据,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今年建成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省老龄信息平台,重点摸清贫困、失能、半失能、8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据。二是针对城乡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在城区,建立县(区)、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驿站养老服务体系;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探索“1+N”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敬老院向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今年在成都、绵阳、遂宁、广安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在成都、绵阳试点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在眉山市、邛崃市、金堂县、剑阁县、盐亭县试点“1+N”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模式。三是针对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发挥不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今年在成都、泸州试点建立老人入住评估体系,指导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开展标准化、专业化、可量化评估。四是针对养老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今年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督导整改存在的问题,摸清养老相关服务机构底数;在泸州试点健全养老机构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公示。五是针对养老机构“许可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养老机构审批手续。今年制定养老机构许可审批流程清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其他省级部门逐一协商解决。六是针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难的问题,推动养老机构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布局、按人口规模比例配套相应规模的养老服务设施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依法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用途和年期。今年联合国土、城建等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七是针对养老机构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养老服务业投融资、税费等优惠政策落实,推动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方式逐步向“补人头”转变;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评定标准精准予以资金补助;探索省级养老基金用于担保、贴息贷款等扶持模式。今年对各地落实养老机构投融资、税费等扶持政策开展专项督查。八是针对养老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推动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设置养老专业;探索制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和护理人员职业晋升办法。今年联合教育、卫生、人社等部门制定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政策措施;组建省老龄专家智库,成立老龄科学研究学会。九是针对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困难补贴等制度,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今年推动出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联合卫生、人社部门制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十是针对老年用品市场不够繁荣的问题,制定出台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老年产品展示销售中心。今年在成都建设1—2个老年产品集中服务体;在攀枝花、绵阳试点老年用品产品研发;在省康复辅具中心建立老年用品展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