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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三落实”、“三推进”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2016-07-05
为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建设服务型现代民政,按照中共新津县委办公室、新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委办〔2014〕59号)精神,县民政局迅捷行动,务求实效,“三落实”、“三推进” 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落实办公场所,推进工作机构明确化。全县12个镇乡(街道)有9个实行资源整合、合署办公落实了“民政办”办公场所,五津街道、普兴镇和安西镇3个镇乡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全部镇乡(街道)悬挂了“民政办”办公室标牌,推进镇乡(街道)民政工作机构明确化。
    二是落实人员配备,推进民政队伍专职化。全县12个镇乡(街道)明确了民政分管领导,落实了民政办公室负责人、低保救助专职人员,106个村(社区)都配备了民政协理员,确保了基层民政人员的相对稳定,推进民政队伍专职化。
    三是落实制度上墙,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化。全县12个镇乡(街道)统一制定民政工作职能职责牌,建立镇级民政工作目录,制作工作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责任分工,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统一上墙,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化。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结合全县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民政协理员服务窗口、职能职责等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民政办事有机构、工作有规范、服务有标准、运行有保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建设“山水卫星城,幸福新津渡”作出积极贡献。